一、送达难的表现形式
送达是人民法院诉讼和执行活动的必经程序,是法院与被送达人之间沟通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因生活、工作、上学等需要造成社会人口流动日益增加,受送达人下落难寻,恶意躲避送达,甚至拒收法律文书的现象司空见惯、屡见不鲜,加之法院诉讼和执行案件数量不断攀升,司法审判和执行压力日渐加重,文书送达面临的找人难,效率低,流程长,成本高等困扰愈加显现,严重影响了法院审判和执行的正常进行,制约了司法效率的提高。
二、送达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送达的方式主要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虽然送达的方式不少,但法院送达难客观存在,被送达人下落不明,送达法律文书,只能通过公告送达来解决,这些案件往往在审判过程中就已公告,公告一次一般最少两个月,多次公告导致审、执时间的拖延,错过良好的审理,执行时机,严重影响了案件的结案率,也引起了当事人的不满和投诉。
送达难引发执行调查难,无法使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也会丢失申报财产带来的执行便捷,仅凭当事人提供线索和法院的调查,调查被送达人的财产范围有限,对一些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也无法查实,这就将严重损害案件的实际执结率。
送达难导致强制执行难,对一些需要处置被执行人房产的执行,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被执行人的房产评估、拍卖以及腾空等执行程序的推进,难度将提高。
三、破解“送达难”的对策
(一)创新多元化送达模式;一是组建专业化队伍集中精准解决个案难题。集中送达通过在法院内部建立专业化团队来承担送达工作,主要适用于在受送达人躲避及不配合的情况下,对通知来法院领取,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且不适合转交、委托送达的法律文书;二是探索借助外部力量协助送达。发挥邮寄送达专递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与邮政管理部门工作联动,制定有效机制,细化邮政交接流程,赋予邮递员相应的权力,强化邮递员的责任意识,使邮寄送达发挥更大作用。借助人民陪审员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充分调动他们在协助开展送达工作上有利因素,通过合理方式让他们参与开展送达工作。借力网络化管理体系提高送达工作效率。探索运用社会力量参与送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与基层组织建立起有效的工作联动机制,应用基层组织力量协助开展送达工作。
(二)全面推行送达地址确认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签署送达地址确认制度。由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根据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进行送达,法院在立案阶段切实把好入口关,引导当事人准确、规范、完整地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在审判、执行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送达地址确认制度,并对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三)依靠信息化手段提高送达效率。一是完善和推广电子送达。电子送达是一种新型送达方式,是未来开展送达工作的重要手段。要充分运用各类电子平台,为愿意接受电子送达的受送达人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电子送达服务。此外,在电子送达中要注意对受送达人隐私的保护,防止电子系统遭受不法分子的恶意攻击;二是利用网络公告提升公告送达质效。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应用好现有法律规定,发挥网络公告成本低、速度快、受众广等优势,有效提升送达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负担。
送达作为审理和执行的一项基础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始终,是连接司法与当事人的重要纽带,其有效运行对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切实保障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和谐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做好一件有利于送达工作的案件就可以为公正司法增添一份力量和光彩,就可以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有更多的获得感。